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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南涧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林草地防火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时间:2022-04-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杏花春雨清明,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践行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3月31日,南涧县人民检察院协同县林草局(县林长办)、云南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涧管护局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灵宝山、凤凰山,开展林草地防火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工作组通过暗访、巡山、听取介绍及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等举措进行专项监督活动。在蛇腰箐管理站,管理站负责人对辖区内护林防火宣传、疫情防控、消防设备配备、工作人员培训、林区巡护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之后,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工作组围绕防火设备是否完善、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是否完备、灭火救援应急预案是否可行、职能部门履职是否到位、安全警示和标志是否做足、野外用火管控是否严密、群众防火意识是否增强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一是要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二是要严密做好野外用火管控工作,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火情的发生;三是要加大护林防火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和自觉做好火灾风险防控的参与度;四是要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一直以来,南涧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工作,杨光荣检察长多次带队深入护林防火职能部门和辖区内重点林区开展工作会商、“两法”衔接、联合督办、协同监督及协作办案等工作。


 

 

 


 

下一步,南涧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托“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主动与林长制办公室和成员单位沟通协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林长办统筹协调职能作用,以更加有力的检察监督,更加顺畅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协作配合,始终保持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系统全面推进林草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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