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条件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对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消防器材采购项目进行比价采购,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控制价:
1万元;
(三)采购内容: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消防器材采购(具体清单内容及要求详见比价文件);
(四)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三
报价人资格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
其他要求
1.如有意向参与报价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请于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以书面方式报名表(报名表格式见附件)及相关附件(公司或个体经营户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或个体经营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与报价单位可直接把加盖公章报名表及附件交到南涧县人民检察院,或者发送到njxjcybgs@163.com邮箱。
2.比价文件的获取:
采购单位在收到报名表回函后将通过邮件方式发送给参与报价单位,参与报价单位也可以直接到南涧县人民检察院拷贝。
五
比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 比价响应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密封章送至南涧向人民检察院;异地报价也可在通过将比价响应文件加密压缩后发送到njxjcybgs@163.com邮箱,并于2025年11月27日14时30分前15分钟将比价文件密码发至邮箱进行报价;;
2.比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14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价响应文件,视为撤回比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 比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3室。
六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曹师
联系电话或传真:
0872-8521112
手机号码:
13987258080
附件: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消防器材采购项目明细表比价报名表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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