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州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段欣李带队到南涧县人民检察院实地调研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州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杨泽、第一检察部主任那红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家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光荣陪同调研。
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南涧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区(包括等候室、同步录音录像听取意见室、远程提讯室、卫生间等区域)、案件管理中心、检察听证室等工作场所。
调研组在南涧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调研座谈会,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之后,各参会人员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县人大常委会段家文副主任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刑事司法领域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的重大改革举措。深入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能够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内生稳定。
州人大监察司法委段欣李副主任委员认真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对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的重大创新,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完全符合我国现阶段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和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规律。深入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利于减少社会对抗、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二要加强部门协同。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司法理念和刑罚观念变革、司法资源优化配置,涉及侦查、批捕、起诉、审判各个环节,涉及公、检、法、司等多个部门,政法各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画出最大法律“同心圆”。
三要加强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宣传。让社会各界,尤其是老百姓知晓,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办案环节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